2014上半年教职工医药费报销事项说明
各位老师:
现将本学期医药费报销的具体事项说明如下:
报销时间:3月12日、4月23日、5月14日、6月18日;上午8:00—11:00、下午2:00—4:00.
报销地点:办公楼110房间。
报销时请携带以下材料:医疗卡、校医院开具的转诊单、病历本、正式发票、住院费用清单等。
上午以离退休人员为主,下午以在职人员为主。
为他人办理医药费报销时,请持双方的身份证和患者的医疗证。
请相互转告,谢谢大家合作。
校医院
2014-2-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