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2014上半年教职工医药费报销事项说明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4-04-16  
  

2014半年教职工医药费报销事项说明 

 

各位老师:

现将本学期医药费报销的具体事项说明如下:

报销时间:312日、423日、514日、618日;上午8001100、下午200400.

报销地点:办公楼110房间。

报销时请携带以下材料:医疗卡、校医院开具的转诊单、病历本、正式发票、住院费用清单等。

上午以离退休人员为主,下午以在职人员为主。

为他人办理医药费报销时,请持双方的身份证和患者的医疗证。

请相互转告,谢谢大家合作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校医院

2014-2-24


(阅读次数:
上一篇:大学生城居医保报销须知   下一篇:2014年教职工查体通知
[收藏] [推荐] [返回顶部] [打印本页] [关闭窗口]  
  热点文章
·关于校医院就诊携带校园卡...
·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...
·居民安全用药提示第三期经...
·居民安全用药提示第二期用...
·居民安全用药提示第一期:用...
  相关文章
·结核病防治宣教核心信息
·中东呼吸综合征可防可控,...
·春季常见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
·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判断标准
·家庭急救须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