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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下半年教职工医药费报销事项说明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4-10-14
2014下半年教职工医药费报销事项说明 各位老师: 现将本学期医药费报销的具体事项说明如下: 报销时间:9月17日、10月22日、11月19日、12月17日;上午8:00—11:00、下午2:00—4:00. 报销地点:办公楼 报销时请携带以下材料:医疗卡、校医院开具的转诊单、病历本、正式发票、住院费用清单等。 上午以离退休人员为主,下午以在职人员为主。 为他人办理医药费报销时,请持双方的身份证和患者的医疗证。 请相互转告,谢谢大家合作。 校医院 2014-9-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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