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系:
因校医院无医保部门专用印章,无法出具在校大学生医保缴费证明,给部分同学带来不便。经与莱山医保部门有关人员多次沟通协商,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:每学期开学后,有需要开证明的同学于开学两周内到校医院二楼(203室)办公室登记,由校医院统一到莱山医保办理。2015年上半学期初次统一办理,请各位老师务必通知每位需开证明的同学于4月10日前到校医院办公室登记办理,逾期莱山社保医保不予受理。
校医院
2015.3.20